烟气污染治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工 作 简 报
 
 
2016年第1期
(总第11期)
 
                                                烟气污染治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处编印                    2016年1月28日
 
 

本  期  导  读
 
u  部委领导肯定联盟工作并提出新要求(P2
u  联盟建设工作(P6
 
 

联 盟 简 介
    烟气污染治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成立于2010年1月,原名“烟气脱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盟是在科技部等国家部委的指导下,由国内11家从事烟气污染治理的高新技术环保企业、从事相关技术研发的国家级研究机构及知名高校发起组建的合作创新组织。
联盟是科技部认定的唯一一家专注于大气环保的联盟,致力于建设以环保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平台,解决烟气治理产业重大技术问题,加快先进技术的应用与推广,为国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提供支持和服务,提高我国烟气治理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联盟现有46家单位,涵盖了烟气治理产业链的各个环节。
联盟积极承担了六十余项国家、地方科技项目,编制了国家、行业标准10余项,建成了烟气脱硝催化剂中试装置等示范工程20余项,共享了100余台测试装置与科研仪器,每年组织召开烟气污染治理技术与产业论坛。以联盟为依托,多家成员单位共同承担实施了国家863计划“高效低成本燃煤电站烟气SCR脱硝催化剂开发与示范”项目。已开发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脱硝催化剂专用钛钨粉制备工艺,建成了年产1000吨以上的超精细钛钨粉的工业生产线,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催化剂的配方,实现了催化剂关键原材料的国产化,节约催化剂成本30%左右。联盟单位联合申报的“燃煤电厂烟气催化剂脱硝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分别荣获了2014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一等奖和2015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
 
部委领导肯定联盟工作并提出新要求
 
    1月份以来,联盟秘书处先后拜访了科技部、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等相关部委主管部门领导,分别向各位领导及业界组织汇报了联盟近期开展的活动及相关成果,并表达了联盟积极为国家环保战略做贡献的意愿。各位领导对联盟所开展的工作表示肯定和赞许,并对联盟这种形式表示认可,认为联盟汇集了业内优势资源,在政策制定、专家咨询及业内诉求等方面更能代表产业声音。下一步各大部委在国家环保政策、标准及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方面会优先考虑借助联盟的力量,同时希望联盟能够积极建言献策,发出联盟自己的声音。
●科技部    十三五期间,科技部会继续探索联盟发展模式,完善支持联盟发展的方式和方法,吸引更多产业联盟进行试点管理。在科技部发布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了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中包括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此次国家针对26个领域开展试点支持工作,今年选取了部分试点联盟开展推荐项目,下一步会扩大可推荐项目联盟的范围。
截至目前,科技部纳入管理的试点联盟共有146家。科技部于2012年对第一批和第二批共56家试点联盟开展评估工作,结果为26家A级、26家B级和4家C级。2013年对第三批39家试点联盟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结果未公布(我联盟属于第三批)。科技部从2014年起就不再组织开展联盟评估工作,而是通过开展每年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活跃度自评价的形式对联盟进行评价。2014年首次开展了联盟活跃度评价,我联盟排名在前列;2015年度的活跃度自评价工作正在进行,秘书处已按照要求完成提交工作。
国家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定位是联盟成员以法人身份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建立的契约型组织,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不同于行业协会等组织。适合联盟申请法人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这两种形式都可以由联盟直接向民政部门进行申请,不需要科技部再出示批准许可文件,并建议联盟将注册地设在中关村产业园区,以便更好的享受国家相关政策。建议联盟可探索成立民办非企业类型的非营利性机构,可办理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实体,名称建议为 “烟气污染治理创新服务中心”。
联盟应积极鼓励成员单位参与联盟建设,每年按照参与度和贡献度给各单位评定等级;联盟的活动可由成员单位分别开展,各自支付,由参与单位出人出钱。
●发改委     建议联盟思考针对十三五国家战略可以开展哪些工作,如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地区以及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如果联盟有好的技术和服务,都可以为这几大战略提供支持。本届政府提出了“一弓双箭”的区域发展战略格局。“一弓”指贯穿我国东部一线的东北老工业振兴基地、京津冀经济圈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这片“弓”型区域基本涵盖了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双箭”指横贯我国东西部地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两支箭连接了我国广袤且资源丰富的中、西部地区。但“一弓双箭”的战略侧重点并不相同。京津冀经济圈的政治战略比较明显,首先要解决的是首都的安全和环境问题;长江经济带和东北老工业振兴基地则更侧重经济效益,希望能够成为托底中国经济、推动稳定增长的快速抓手。
希望联盟能够提出与烟气治理产业相关的政策需求、行业诉求、具体措施以及对已实施法规、标准的修改意见等材料,目前发改委环资司正在多口径收集相关材料。
●环保部     联盟汇集了行业内的优势资源,希望联盟能积极为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多做贡献,在关键性问题上发出联盟的声音,为政府做好咨询服务,在大气环保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总量司于1月14日邀请行业相关专家到环保部参加研讨,并委托我处协助邀请4位联盟专家参会。会议主题包括:1、工业烟气排放时的温度、湿度等因素对形成雾霾的影响;2、工业烟气除湿技术及目前状况;3、对于工业烟气排放时的温度、湿度的控制标准要求。总量司会将研讨成果形成报告向环保部部长汇报,并作为相关政策制定的依据和基础。
    希望联盟在大气环保标准制定方面做好工作,标准处未来相关工作会考虑借助联盟的力量。
    2015年3月份,国务院正式印发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改革措施指出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在工作推进上,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先行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提出在十三五要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完善标准化体系,提升我国标准化水平。规划提出:
1)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2)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促进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
●工信部   建议联盟可在以下方面组织相关研讨:1)工信部苗圩部长专门向李克强总理汇报了工业自备电厂的相关情况,工信部目前正在开展对全国自备电厂的摸底统计工作,下一步政策重点将会集中在自备电厂的节煤、节能降耗等方面,国家层面暂时不会要求自备电厂实现超低排放,但省市一级目前已对自备电厂开展了超低排放规范要求,并举了山东信发铝业对自备电厂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的案例;2)十三五环保装备方面不会出台发展规划,但会有指导意见,现已委托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开展大气污染环保装备企业发展规范的制定,对现有业内企业形成白名单,引导生产要素向规范企业聚集,鼓励环保装备制造企业做大做强;3)工信部节能司综合利用处正在开展电动汽车淘汰电池的再利用产业规划,希望能对电动汽车淘汰电池形成梯级利用。
 
 
联盟建设工作
 
    秘书处近期工作得到了国家电投集团、中电远达集团和联盟各理事长单位的认可和支持,秘书处会继续加强建设,努力为联盟全体成员单位做好服务。综合各位领导意见,秘书处下一步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提升联盟管理水平,维护好专家资源,为政府部门、联盟成员做好管理咨询工作。不断扩大联盟领域,做大做强联盟,推动联盟产业发展,为政府在烟气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科技的提升献计献策,提供政策依据。
2、组织联盟专家做好项目评估,按需搞小规模研讨会。2016年3月份拟召开理事会和专家委员会,议题包括以下三点:一是审议新联盟单位加入;二是审议拟向部委提交的报告——关于烟气排放温度湿度等因素对雾霾的影响;三是审议拟向部委提交的报告——关于催化剂有毒问题的情况说明。
3、不定期出版联盟工作简报,下一步拟出版联盟杂志,向各大部委、行业协会、产业相关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单位推广联盟品牌,希望各联盟单位能够提出建议,推荐优秀人才到秘书处挂职锻炼,并欢迎各单位踊跃投稿。
4、联盟网站已改版开通,欢迎各单位提供新闻稿,并对网站形式和内容提出建议。
5、可承担课题可报给秘书处,秘书处会积极向各大部委进行推荐。目前工信部节能司在推动自备电厂的课题研究,各位专家如有意向参与,可与秘书处联系。